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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 传承之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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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去世了。

她给我一个目标。

先前的我只想远离麻烦事,但现在不同了,今后必须著手收集「魔王」的情报。我当时随口答应,不过,约定必须履行。

因为我是守信用的男人。

她还在我身上留下新的技能。

独有技「异变者」、追加技「操焰术」。

我还顺便把焰之巨人吃掉。虽然他不是我的敌人,但这家伙很危险。

原来焰之巨人超越a级。

确实,黑蛇、黑狼打不赢他。他们的攻击伤不了焰之巨人,肯定打不过。要超越a级似乎有一定门槛,他的确有那个能耐。

看样子也得好好研究那些能力。

不过,研究的事先摆一边!

我得先确认某样东西。其他都不重要。

没错!就是拟人化!

我进到重新备妥、专门给我用的简易帐篷里。

全都不准进来!放完话后,我关上门屝。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首先我正确示范笑的三段活用,接著——

「变~身!」

变身音效是没出来,但我已经发动拟态「人类」。

我对拟态效果从没这么乐在其中。

然而——

……咦?怎么搞的!

每次都会出现的黑雾没喷。

发生什么事了!当我这么想就发现身上有古怪,视线变得比以前还高一点点。

还长出手脚。身体从蓝白色变人类肤色。

唔、唔唔唔?

虽然不清楚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但过程跟我想像得不太一样。

可惜这里没镜子。

不过呢——

我有点不想承认,现在的身体状态似曾相识。

好久以前看过,没错,跟三十几年前一样。当时差不多在上小学吧,模样就跟现在类似。

先暂停一下。

我震惊过头以致于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这身体出现天大的错误。

不见了。

「他」应该要跟著重生啊,我的龟儿子……老二居然失踪!

怎、怎么会这样?

我惊慌失措。

六神无主地摸摸跨下。

接著我发现一件令人震惊的事实……

空、空空如也。光滑一片,什么都没有。

仔~细想想,拟态成魔物时,我都没关心过这个问题。因为我不需要排泄,当然没排泄器官。

也就是说,没生殖需求哪来的生殖器官?

答案就是——我现在的状态吗……

好空虚,好失落,一方面又有种「原来如此!」的恍然大悟感。

不会吧!我赶紧摸摸头。摸起来丝滑柔顺、量多丰厚。

这才让我松了一口气。外观上应该不是媲美外星人的诡异人型,太好了!

话说回来,黑狼也有长一大堆毛。没毛会变成什么怪物……光想就让人作呕。别想了。再想下去不太妙。

好啦,刚才似乎有违我的冷静美学,不小心慌了手脚?

姑且接受龟儿子失踪。要我面对这档事千百个不愿,但总比当史莱姆好……

没办法确认全身样貌满失策的……这念头刚闪过脑海,我就想「何不试试刚才吃掉焰之巨人后人手的『分身术』?」,一个好点子就此大驾光临。

我真聪明。虽然不确定未拟态成焰之巨人是否能发动分身术,总之先用再说。

我的身体涌出黑雾,在眼前集中,变成人型。看样子,分身术施展得很顺利。眨眼间分身完成。出现在那里的是——

——妤猛。

「好猛」有很多意思。

首先是外观。

带著淡蓝色的银发、水汪汪大眼,看起来很可爱的美少女?美少年?一枚。我没有性别,正确说来是中性吧……就外观来看,脸比较像少女。

因为来源是静吧,完全没有遗传到我。再者,这并不完全是静的复制人。发色不像她,眼睛还是金色的。维尔德拉的眼睛也是金色,或许高阶魔物的眼睛都是金色。

话说回来,兰加的眼睛好像也曾经从血色转金。虽然在兴奋状态下才会改变颜色就是了。眼睛会变成金色,也有可能是当我的族人使然。

外观不会受我前世影响,用关节想也知道。因为我就只有灵魂飘来这个世界。

也就是说,目前的外观要素多半来自静,可说她的遗传基因占大半。原来静以前是绝世美少女……

另一个要素来自史莱姆,跟老化无缘的q弹美肌驾到。只挑优点继承,就是在说我现在的样子吧。太完美了。

一个可爱的孩子全裸站立。没关系,反正没什么好遮的………

问题不是那个,裸体有违善良风俗啊。虽然这里没警察。

是说这张脸真的好可爱。必须说声:「干得好,静小姐!」

我上辈子也算好男人,却不是美少年。发动回忆补正也没用。

要坦率感谢她。

穿上事先准备好、放在简易帐篷里的毛皮,顺便给分身毛皮穿。

下次要先准备衣服才行。

回归正题。

来说说真正「猛」的理由。全都出在这个能力上。

虽然是分身,却跟思考运算能力优异的我同享该特长。

也就是说,两个都是我。本体和分身没有差异。

不,焰之巨人的分身能力明显比本尊弱。我的分身却没有劣化迹象。呃,也不完全是那样,或多或少都有不如本尊的地方吧。

差异是有的。

就是魔素容量。容量应该只有制造分身时使用的魔素量吧。话虽如此,一开始制造时给更多魔素就行了。

我的魔素容量很高。若运用得当,或许会变成很强的战力。

只不过,焰之巨人可以分身十只,我的分身却因为性能太强,只能制造一只。

就算只有一只,在对手看来,这技能还是犯规到不行吧。毕竟该能力可以制造攻击力、防御力等肉体性能都跟本体同等的分身。

最后还有一个「超猛」的理由。

那就是拟态过程很自然。

变身时黑雾没有出现,我就发现一件事。

例如黑狼。

当我要拟态成黑狼时,黑雾会出现,构筑拟态。这种情况下会比史莱姆本体的能力还弱。

史莱姆的身体没有手脚,物理运动受限,一直是种不起眼的魔物,细胞机能却异常发达。每一个细胞都是肌肉、脑、神经。

懂吗?一般先是用眼睛看,神经再传达情报,最后来到大脑。

史莱姆不用经历这些过程。

就算没有「大贤者」的辅助——知觉千倍速,我的反应速度依然超越正常人。

变成黑雾作的身体后,要到达脑=本体,会出现些许的时间延迟。一般分身不若本尊优异,原因很可能出在这里。

那么,不透过黑雾的拟态——「拟人」又是如何?

大家猜对了!反应速度跟史莱姆身体同样优秀。传达上很自然。

再加上多出手脚,运动能力也跟著提升。虽然只到儿童程度。

就算体能只比得上小孩子,还是比史莱姆灵活。也因为这样,我变得更容易累,但这是必要的代价。

而最重要的一点莫过于不使用黑雾,不需要消耗魔素。

太方便了!

今后我打算都用这模样活动。

这时我突然有个想法,立刻对分身下令。就好像在动自己的身体一样,感觉很流畅。

黑雾出来了,分身开始成长!

苗条的体型出现。再来是飘逸的银发。还有美丽的中性容貌。

完美!

接著我让分身一下变女,一下变男。

长肌肉、变胖子,或是变成壮年人、老年人。

这下可以确定,分身能幻化成各式各样的状态。

原理跟用黑雾拟态成魔物一样,只要弥补不足的部分,甚至能拟态成大人。

或许能用来增强肌力。反应速度会递减,但身体愈大愈有力。

虽然说,我个人认为「速度是战斗中最关键的要素!」。

在那之后,我又做了各种实验,藉此确认新身体的能耐。

就这样,应该要过上平凡人生的三上悟投胎成史莱姆。

此外——他还继承一名女性的意念、身姿,并得到一个目标。

这是一只名叫利姆路的史莱姆。

绕著这只史莱姆打转,世界——即将进入动荡的时代。

这是哥布达还没进化前发生的事。

头上是一大片蓝天,清爽的风吹抚。

后头还有穷追不舍的人类。哥布达今天也在人类追逐下四处跑跳。

「站住!你个王八蛋,就知道逃!」

「马的混帐,又把田弄乱!今天一定要宰烂你!」

几名气到眼红、人高马大的壮汉朝哥布达逼近。

哥布达一直跑跑跑,用尽全力奔跑。

被抓一定会死得很难看。他没被抓过,这只是想像,但被人类抓走的同伴从没回来过,肯定是被人类凌虐致死。

若他没把田弄乱还好商量,可是,对哥布达他们这些哥布林来说,「田」这个概念不在理解范围内。他们认为,那里是长一大堆蔬菜水果的地方。

那里是人类的领土,一旦被发现将难逃遭人追杀的命运,种种经验教会哥布达这点,却无法战胜食欲。啃著手里的甜瓜,他手脚飞快地逃进兽道。

哥布林体型娇小,所以能够逃进那狭隘的通道。身躯庞大的人类无法进入,就只能在外面痛骂哥布达。

(要先确保逃生通路,这是基本常识!)

还好来之前有规划逃生路线,哥布达松了一口气。

今天上演的逃亡戏码以哥布达胜利告终。

回到村庄后一看,包括长老在内,村里有名望的人纷纷聚集,似乎在讨论什么。

狗头人族的商人也来了,正在跟他们谈话。

「这些我们没办法收购,太贵了……」

「你们不收,难得到手的魔法武具就会白白浪费掉。能不能通融一下?」

「假如这些再小一点,我们还能拿来用……」

「没错,说得对。东西这么大,老夫也用不了。」

哥布达正要经过,那些对话就窜进耳里。

听起来,大家想将魔法武具卖给狗头人族商人。

人类的武器——如果是小型剑或短剑就算了,其他对哥布林来说太过巨大。铠甲另当别论。他们能分解硬皮铠,取出能用的部分利用,金属铠就难处理了。哥布林村里没人具备金属加工技术。

再说,如果是魔法武具,乱玩乱碰可能会导致它们失去原有的价值。哥布林没办法拿来用,狗头人商人不肯收购,就只能暴殄天物。

「对了!如果你们愿意去矮人王国,就可以把这些东西卖给他们。报酬可以转换成商品,矮人还能帮忙配送他们制造的金工品等等。从这里去矮人王国有一段距离……但沿著河流走应该不会迷路。」

长老们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这时狗头人商人灵光一闪地提议。

此话一出,长老们立刻就鼓噪起来。

「你说矮人王国!那里不是很远吗!我只听人说过,远在异国呢。」

「要去那种地方得花多少时间啊?」

「重点是,我们该派谁去?年轻人都是很珍贵的劳动力,大家抽不出空啊!」

大伙儿你一言我一语、争来吵去,无法达成共识。

(应该跟我没关系吧!)

对那阵骚动漠不关心,哥布达快快乐乐地行经现场。

不过——

「等等。」

长老叫住他。

「你看起来很闲。能不能帮个忙?」

哥布达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对对对就是你,看看这把刀,不觉得作工很棒吗?如果你愿意帮忙,我们就送你这个!」

长老刻意拿刀在哥布达眼前晃过,他立刻被那道光芒夺去心魂。

「有事尽管吩咐!我什么忙都帮!」

刚才的不祥预感完全被拋到脑后,哥布达一不小心就答应了。可是,那也没办法。因为这把刀散发魔性的银色光芒。看得哥布达瞬间失去理智,被长老骗去,答应他们的请求。

(啊!)

当他惊觉时,一切都太迟了。

「是吗!你愿意去矮人王国跑腿啊。」

「咦!我吗?」

「你愿意帮忙吧?」

长老们笑容满面地围住哥布达。看到那些皮笑肉不笑的脸,哥布达只能点头应允。

据说哥布林的寿命比人类还短,不到五分之一。

往前追溯回古老的时代,祖先似乎是妖精,但变成魔物后宣告劣化,两者的联系彻底断绝。寿命较长的顶多活二十年,一般都十年就死了。三岁就有生殖能力,视为成人,长到五岁等同独当一面的大人。

他们是脆弱的物种,所以繁殖力旺盛。不过,在大自然法则下,最后只有少数的哥布林存活。

生下来的小孩只有半数长大成人,能迎接五岁生日的更不到成人半数,这对魔物哥布林来说是常识。

哥布林生命短暂,没有学习语言的习惯。他们会说话,但充其量只能跟族人沟通。所以他们也没有继承前人智慧、累积财富的习性。

正因为哥布林的生活模式是这样,他们才会卖掉对自己来说派不上用场的魔法武具,换成日常生活用品或好用的防具。

基本上,他们是低智商魔物,完全没发现这趟旅程超危险外加成功率低。整趟旅程来回要花上好几个月,对哥布林而言,用「赌上性命的大冒险」来形容也不为过……

在场众人都不认为去矮人王国是什么重责大任。

就连那些号称长老的长者也不例外,「因为任务有点麻烦所以丢给小孩子办」——对他们而言仅只如此。他们并没有恶意,只是因为哥布林笨得可怜,连算数都不大会,事情才演变成这样。

就这样,毫无踌躇地,哥布达的矮人王国行就此定案。

大家太过分了!哥布达发牢骚中。

怪不得他会发牢骚。因为哥布达现在还是身材矮小的孩子,大人们却逼他抱堆积如山的货物出远门。听狗头人商人说,用一般速度走也要两个月,现在又抱这么多货物,根本连走都走不好。

但抱怨也没用。

所以哥布达就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装在箱子里拉著走。

但想也知道,他拉不动箱子。

哥布达烦恼极了,这时他想到曾在人类居住区看过马拉箱子的画面。

(对喔,那个箱子有加圆圆的东西……)

哥布达想到的东西是马车,圆圆的东西就是车轮。

他不知道那是轮子,决定依样画葫芦,寻找能代替车轮的东西。

找著找著,他发现圆形盾牌。

(这个好像不错用!)

接下来就快了。他拿刀削笔直的棍棒,替棍棒整形。再对装满货物的箱子开洞,将棒子插进去。

棍棒变成车轴,两侧加装圆形盾牌,用藤蔓绑起来固定。然后在箱子上加装手把,拖车就完成了。

之后拿破布塞缝隙,固定搬运品,防止它们掉落。哥布达还从村里拿些多余的被毯,想说晚上可以当棉被盖。

长老替他准备水跟食物,这让哥布达很开心,顺便将它们一起塞进拖车里。

准备工作完成。哥布达离开村庄,就此启程。

(肚子好饿……)

离开村子一个星期后,哥布达疲惫不堪,在路上蹒跚地走著。

还以为那些食物一辈子都吃下完,没想到第五天就空了。水还剩一些,但量已经不多了。

再加上拖车还会卡到树根,害哥布达多费精力。他消耗的体力比徒步前进更多,旅途一点也不顺利。条件很恶劣,再加上哥布达整整两天都没吃东西,一直在走路。怪不得筋疲力竭。

他摇摇晃晃地拉著拖车,努力向前进,但……

(我不行了——)

哥布达朝路边的大树一靠,无力地瘫坐下去。不过,似乎是狗屎运上身,瘫坐的哥布达碰巧看到蘑菇。仔细观察应该会发现它的颜色看起来有毒,但哥布达饿昏头了,看东西模模糊糊。

(这不是蘑菇吗!吃了可以再战三年!)

他饥渴地咬住蘑菇。吃之前并未多想,直接把颜色鲜艳的蘑菇生吃了。这一刻,哥布达的幸运指数可说是破表了。

事实上,这种蘑菇一煮就有毒,是危险的食材。经过烹煮或烧烤等加热手续,菇肉里的汁液会变成毒素。哥布达不清楚这些,用了唯一安全的方式生吃蘑菇。

他吃得饱饱饱,士气跟著高涨。还用皮水袋装树洞里积的水,情绪更加高昂。

(其实也没那么惨嘛。随随便便就找到食物啦!)

那天他不打算继续赶路,决定先休息一下。

拖车差不多要坏了,正好拿生长在附近的藤蔓重绑,有破洞或缝隙的地方就用黏稠树汁修补。还拿树皮来贴,把缝隙塞住。

拖车补好后,他在那里睡一晚,去除身体疲劳。

隔天一早。

哥布达一觉醒来意外地神清气爽,开始神采飞扬地探索周边区域。

接著,他采到能拿来吃的野莓跟树果等等。

当然还发现昨天吃的蘑菇,不过……

「颜色这么鲜艳的蘑菇还是第一次见到!连我都不敢吃……」

哥布达小声说著,完全没发现那是昨天吃的蘑菇,直接无视它们。

他发现一根颜色朴素的蘑菇,开心地将它收入怀里。放眼望去,剩下的都是那些鲜艳分子,所以昨天吃的肯定是这些朴素蘑菇,哥布达自顾自地总结。

(在这么多毒蘑菇中,我居然选到能吃的蘑菇,昨天真是太幸运了!)

他完全没发现自己搞错,还在那自得其乐。

之后哥布达采到自己满意为止,正午前再次踏上旅途。

拚命赶路只会把粮食吃光,哥布达发现这件事,后来就稍微减低速度,一面找能吃的东西,一面前进。

离开哥布林村后,大约经过一个月,他终于抵达充当地标的大河。

流在河里的水清澈美丽。有时在阳光反射下会出现亮亮的东西,应该是河里的鱼吧。

水流乍看之下不快,大概是河很宽、宽到看不清对岸的关系。事实上,这条河宽到要游过去都有疑虑。

看到这么多的河水,哥布达瞪大双眼,脸上尽是惊讶神色。他看过小河,也很喜欢玩水,但这条河跟小河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实在太大了。

生平第一次见到这种巨河。那景象远远超乎哥布达的想像,所以他感动到不行。

「呀——!太棒了!」

他感动地大叫。哥布达百看不厌地望著大河,那天他在河边从早坐到晚。

看一整天大河的哥布达心满意足,隔天一大早就起床,朝目的地出发。

可是……当他要拉拖车前进时,立刻发现一个天大问题。

「咦?他们跟我说来到大河附近,要朝左手边走……可是一转身,指的方向就相反啦?」

虽然不会有任何人回答他,但他还是不由得喃喃自语。为了提醒自己,他已经在左手做记号了。所以他知道左手是哪只。可是有个问题,向后转的话,左手就会指向相反方向……

左手边是面朝哪的左手边?好难解啊。

结果他决定在河边捡根木棒,看木棒倒哪边就走哪里。

木棒倒的方向正好是确切方位,只能说哥布达运气太好了。哥布达狗屎运地朝正确方向前进,之后并没有碰上任何问题,旅途非常顺利。

哥布达开始对单调的旅程感到厌烦,顺著路走啊走,眼前出现一个河水汇聚的浅塘。

这里应该是森林动物们过来喝水的地方,却不见动物争吵。似乎是它们遵循本能,自然而然地避免纷争。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界很少看到这种景象,肉食动物跟草食动物和乐融融地喝水。

可是,那定律只适用于动物。人类和魔物根本不把自然定律放在眼里。当然,哥布达也不例外……

会猎捕动物的魔物多半是夜行性,一到早上就没那么机灵。

(好机会!好久没吃肉了,今天应该有肉吃!)

哥布达一双眼变得亮晶晶,开始物色猎物。

草食动物喝水兼休憩。

肉食动物润喉后马上就走、并未多加逗留。

野鸟跟兔子对那些庞然大物敬而远之,在浅滩边缘啜饮水源。

哥布达视线游移,在物色适合当饭吃的猎物。

看著看著,他看上一只野兔。它圆滚滚的,看起来很迟钝。大型猎物对哥布达来说太棘手了,猎这野兔正好。

他在一定距离外停住,小心谨慎地观察兔子。

(很好。它还没发现。)

暗自窃笑之余,哥布达慢慢靠过去。

接著收集掉在脚边的小石头,悄悄来到有把握丢中猎物的范围内。要从田里偷蔬菜时,他练得一身销声匿迹的功夫,正好派上用场。

「看我的!」

带著十足十的把握,哥布达朝野兔丢掷小石头。丢出去的石头正中红心。

野兔倒卧在喝水处。野兔被击后,其他动物们见状不约而同逃离。然而,哥布达没放在心上,一脸愉悦地回收野兔。

事情就在那时发生。

「吼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一只魔兽发出凶猛的咆哮,从树林间现身。

它从容不迫地立于微微高起的断崖上,视线慢慢射向哥布达。

这是被称作密林王者的魔兽——孤刃虎。是b级魔兽,不是f级哥布林有办法应付的对手。

看样子它想得跟哥布达一样,打算吃聚集在水边的动物们。可是哥布达先动了,孤刃虎的猎物全都逃之夭夭。

换句话说,剩下的猎物就只有哥布达。

还有哥布达抓到的兔子,但区区一只兔子根本无法让孤刃虎吃饱。

「咦!它该不会想吃我吧!」

孤刃虎不把崖高当回事,从断崖上一跃而下。轻巧地落在哥布达面前。

哥布达脸色发青,本能告诉他逃也没用。

这样下去,哥布达肯定会进到孤刃虎的肚子里。该怎么办才好?哥布达绞尽脑汁。

接著——

(既然这样,我就挣扎到底吧!)

下定决心后,哥布达朝孤刃虎摆出战斗姿态。可是,他能做的反抗少之又少。左手握著小石子,但丢那个也伤不了孤刃虎。

(对了,那个或许能派上用场……)

他这才想起一样东西,就是出发时拿到的刀。

那把刀或许能刺伤孤刃虎。运气好的话,或许可以趁机逃脱。他打定主意,情况已经迫在眉睫、容不得自己犹豫。反正也没其他戏法好变,只好相信那一丝丝可能性,顽抗到最后。

哥布达丢出小石子。杀敌重点是刀,但敌人避开刀刺的话,哥布达就死定了。所以他先拿小石头转移注意力。

用膝盖想也知道,孤刃虎轻轻一跳就避开石头。算准它著地的瞬间,哥布达从怀里取出刀子,打算丢它——

(咦,这不是蘑菇吗!)

他这才发现,要丢孤刃虎的东西不是刀。可是,哥布达已经做了丢掷动作,蘑菇就在来不及踩剎车的情况下丢出。

那是想要留著等之后再吃、预先收到怀里的蘑菇。在一大片毒菇中只发现一根,颜色朴素。哥布达想留著之后当点心吃,结果就忘记有这样东西。

不过,当下却发生让哥布达意想不到的事。

其实这个蘑菇含有剧毒孢子,是很稀有的毒蘑菇。

哥布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带著它走,最后没吃,还拿来丢魔兽……

孤刃虎不屑地朝迎面飞来的蘑菇一瞥,张开大嘴。接著,打算用震声炮震碎它。没想到适得其反。遭吼声震碎的蘑菇喷出剧毒孢子,孤刃虎站在下风处,全身沾满孢子。

毒孢子附著后,灼热的刺痛感在身体上游走开来,痛得孤刃虎在地上挣扎,最可怕的是,眼睛、鼻子、嘴巴遭孢子入侵,搅乱孤刃虎的感官。

生平第一次尝到这么痛苦的滋味,害孤刃虎乱了方寸。

哥布达没错过这个好机会。

(咦,虽然不晓得发生什么事了,但现在逃正是时候!)

哥布达不打算杀那只魔兽,干这种有勇无谋的事,只想快点逃走。不过,他还记得去捡野兔。

哥布达慌慌张张地回到拖车那儿,把野兔放进去,马力全开地逃离现场。

他一鼓作气狂奔,想办法逃到安全的地方。平安无事逃脱后,他松了一口气,总算放心了。

就这样,哥布达从天大的危机中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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