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在细微处(2/2)
“那么在这期间,还有个很重要的事情发生了,童追凤怀孕,咱们再看材料,在童追凤刚刚怀孕的时候,她的父亲给童追凤汇了两千块钱,这笔钱是从童追凤的彩礼钱中返还过去的,这个可以参考当年咱们鸥山刑警对童追凤父亲童大河的询问笔录。”
“那么会不会在收到汇款单或者取款的时候,被人听见,或者得知了一些情况,还是一个陌生人听到了这个情况。”
“我们现在可以把汇款日期看一下,是九五年,九月二十六号,那么汇款单到达童追凤这里是十月六号的下午,由于是周五,所以童追凤最后取款的日期是同年的十月十一号的上午,而这对婆媳的死亡时间是十一月七号。”
“这中间是有个时间段存在的,我们假设是一个陌生人或者是个不算熟的人听到再或者看到这个情况,会不会心起歹念?”
“说到这里,里面还有个问题,具体这个家里丢了多少钱,或者什么首饰,陈军是不知情的。当时调查的结果,也是不知道具体丢失总数额的!所以最后可能认为犯罪嫌疑人抢走的,不止陈军寄回来以及这笔汇款相加的数额,恐怕这也是当年省市县三级机关定性为侵财型故意杀人案重大依据。”
“但是,我们再看其他衣柜的翻动痕迹,有没有第二张照片翻动痕迹大?犯罪嫌疑人就那么肯定他巧合听到的内容是真实的?由此可见,犯罪嫌疑人对郑双兰是有一定了解的,可是这种了解并不是熟络的了解,我认为是有限定的了解。”
“衣柜共有五扇门,其中四扇门是两扇门对开的,一扇门是单开的。第一张是衣柜最左侧门内的照片,几乎没有翻动,第二张是最左侧门的对开门门内的照片,可以看到翻动痕迹最大,而第三第四两扇门内的翻动痕迹也是寥寥无几,像是故意为之的翻动,最后是第五扇门门内的照片,这里也同样是翻动痕迹比较大的!”
“为什么翻动比较大?从遮掩郑双兰尸体的衣服就可以知道,这是夏天的衣服,尸体上下部分都是短袖的红色t恤衫,而这两件衣服就是郑双兰夏天最常穿的几件衣服之二,那么显而易见,犯罪嫌疑人是在夏天就知道郑双兰这个人的,也对她的着装有着清晰的认知。”
“这一切如果加上足迹呢?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这起入户故意杀人案不一定单单就是侵财杀人案件,因为这两件红色t恤也好,还是郑双兰夏天常穿的其他几件衣服也好,都有个明显的特征,领口大,而且低。”
汤帅帅指着最后几张衣服领口的位置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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