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 艾略特 邓恩 事发当日(2/2)
festiva,堪称世界上个头最小也最不打眼的车;我和卖家是在晚上碰的头,在阿肯色州琼斯博罗一家沃尔玛超市的停车场上。那一趟我坐的是火车,钱包里揣着一沓现金,火车单程就跑了足足八个小时,而尼克正在跟一帮哥们儿出去玩呢(他说是“出门跟一帮哥们儿去玩”,其实是“出门跟小贱人厮混”)。我在餐车的菜单上点了一份所谓的沙拉,结果端上来只有一些生菜和两个樱桃番茄,我的身旁还坐着一位忧郁的农夫,他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宝贝孙女儿,正乘火车打算赶回家去。
那对卖福特车的夫妻看上去跟我一样谨慎,女人自始至终都坐在车里,怀里抱着一个叼奶嘴的小孩,眼睁睁地望着我和她的丈夫一手交现金一手交钥匙,随后她走出了车,而我上了车,整个过程就那么眨眼间的工夫。我先从后视镜里看着这对夫妻带着刚到手的钱走进沃尔玛,然后才把车停到了圣路易斯一家提供长期停车位的停车场里,每个月会到那家停车场去两次,把车换一个新的车位,每次都用现金支付,同时还戴着一顶棒球帽,总之一切简单得不得了。
买车的事只是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我是多么耐心,多么精于规划,又多么机灵。我对自己很满意,再驾车行驶三个小时,我就可以抵达密苏里州欧扎克地区的山林深处,那也是我的目的地。那里的树林中有一些供出租的小木屋,可以付现金租上几个星期,同时还配备有线电视——有线电视可是必需品。我打算在木屋里躲上一两个周,因为我不想在新闻报道沸沸扬扬的关头到处现身,再说当尼克悟出我已经躲起来的时候,他也压根儿不会想到我躲在这儿。
眼前是一段不堪入目的高速公路,一路上都是衰败的美国中部景象。我又驾车开出了二十英里,望见高速公路的出口匝道上有一个孤零零的家庭式加油站,那间废弃的加油站看上去空空如也,但并没有上封条。我把车靠边停下,一眼望见女厕的门正敞开着,于是迈步走了进去。洗手间里没有亮灯,但有一面歪歪扭扭的金属镜,洗手间的自来水也可以用。趁着下午灿烂的阳光,在如桑拿一般的闷热中,我从手袋里取出了金属剪刀和棕色染发剂,大刀阔斧地剪掉了自己的头发,又把金发通通装进了一只塑料袋。一阵微风拂过后颈,我顿时感觉神清气爽,脑袋轻飘飘的仿佛一只气球,于是来回扭了扭头好好享受了一会儿。我用上了染发剂,看了看时间,一边在门口徘徊,一边遥望着几英里外,那里星星点点地遍布着快餐店和汽车旅社。我在水池里洗了洗头发,温水让人直冒汗,随后我又拎着一袋头发和垃圾回到了车上,戴上了一副过时的金属框眼镜,从后视镜里打量着自己,再次露出了笑容。如果当初与尼克相遇时就是现在这副打扮的话,他永远也不会娶我,如果我当时没有那么貌美,眼前的一切原本都可以避免。
第34条待办事项:改容换貌——已办妥。
其实,我也说不准该怎么去演“死掉的艾米”,我正设法想要弄清楚这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在接下的几个月里我会变成什么样。我想她有可能是任何一种模样,只不过不能是我已经扮过的那几种人:“小魔女艾米”,20世纪80年代的学院派女生,玲珑八面、变化多端的鬼灵精,满嘴反话、脑筋好使的女孩,走波西米亚路线的娇娃,再加上“酷妞”、受宠的妻子、不受宠的妻子、复仇心切的妻子和那个日记里的艾米。
我希望你们喜欢日记里的那个艾米,设计她的原意就是为了讨人欢心,就是为了让你们这样的人去喜欢她,谁让她容易讨人喜欢呢——话说回来,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容易讨人欢心”是一种恭维话,不就是所有人都有可能喜欢你吗!不过管它呢,我觉得那些日记看上去很像样,而且那些日记很不好写,在日记里我必须始终扮演一个和蔼可亲又有点儿天真的形象,那个女人痴爱着自己的丈夫,也能看出他的一些毛病(否则她就太蠢了),但她仍然对丈夫忠心耿耿;与此同时,她的日记要引导读者得出一个结论:尼克确实打算杀了我。我正迫不及待地等着读者,也就是警察们找到那本日记,日记里有无数需要破解的线索,无数等待发掘的惊喜呢!
尼克总是笑我列了一张张没完没了的清单(他说“你就永远不肯让自己心满意足,有些憾事,结果永远也无法享受当下”),但现在谁是赢家呢赢家当然是我,因为我那张名叫“尼克
邓恩下地狱”的超级清单精确无比,堪称有史以来最一点儿不漏、最吹毛求疵的清单。我的清单中有这么一条:撰写从2005年到2012年的日记。那可是整整七年的日记哪,倒是用不着每天都记,但至少每个月要记两次,你知道做到这一点需要多少自控力吗“酷妞”艾米做得到这一点吗那可要研究每个星期的时事,彻查当时的日常规划以确保不漏掉重要事项,然后要构想日记里的那个艾米对每件事会有什么反应。记这本日记在大多数时候还是挺有趣的,我会等到尼克离家去“酒吧”或去见小情人的时候再动手,他的那个情妇不是手里一直在发短信,就是嘴里一直嚼着口香糖,为人寡淡无味,涂着指甲油,穿着屁股上印有商标的运动裤(其实她并不一定恰好是这副模样,不过她也有可能是这副模样),那时我就会给自己倒些咖啡或开一瓶酒,从我那三十二支笔中挑出一支来,开始重新书写自己的人生。
每逢写上了日记,我对尼克的恨就会少上几分,这是真的,只要染上几分“酷妞”的气质就行。有时尼克回到家中,身上会有一股难闻的啤酒味,要不然就透出一股消毒剂的味道,他在和情妇厮混之后常把消毒剂抹在身上(不过这一招从来都不能彻底地去掉骚味,那女人的骚味一定大得不得了),那时他会面带微笑内疚地望着我,变得亲切可人且十分听话,而我几乎冒出了一个念头:我撑不下去了。但随后我就会想象尼克和她在一起的景象,她穿着玲珑的丁字裤,扮出一副“酷妞”的模样,装作喜欢“吹箫”和足球,还喜欢喝得烂醉,好让尼克糟践她。那时我便会想:“我居然嫁给了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傻瓜,我嫁的男人只知道找‘酷妞’,当厌倦了和他在一起的蠢娘们儿,他就会去找另一个扮成‘酷妞’的佳人,那他这辈子就不需要挑任何重担了。”
于是我的决心又再次坚定起来。
日记总共有一百五十二篇,从头到尾都没有偏离日记里那位艾米的腔调。我写得非常小心,确保日记里的那位艾米要向警察倾吐,如果这些日记里有一部分被公开了的话,她还要向公众倾吐。读到这本日记的人们必须要有一种读到哥特式悲剧一样的感觉:那是个心眼多好的女人哪,她还有整整一生的锦绣年华(总之就是人们用来评价已逝香魂的那些字眼),结果挑错了丈夫,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没有办法不爱我——说错了,人们没有办法不爱她。
当然了,我的父母会为我担心,但他们把我变成了现在这样又抛弃了我,我为什么还要替他们难过他们从来没有充分意识到正是我的存在为他们赚来了钞票,而他们应该为此付我版税。等到榨干了我的钱,尽管我的父母口口声声坚持“男女平等”,却还是任由尼克把我一路带到了密苏里州,就好像我是一个仆从或一个邮购新娘,要不然就是一项易了手的产权。他们还给了我一只该死的布谷鸟钟,好让我记住他们——“感谢这三十六年来的关照!”他们要是认为我已经死了,那也纯属活该,因为我的父母也把我推到了这个境地:没有钱、没有家、没有朋友,因此他们活该受这份苦。如果你们在我活着的时候不能照顾我,那就等于夺取了我的生命,就像尼克一样,他一点儿一点儿、一步一步地摧毁和拒绝了真实的我,说什么“你太严肃了,艾米”,“你这个人绷得太紧了,艾米”,“你想得太多了,你脑子动得太多了,你已经了无生趣了,你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艾米”,“你让我感觉很糟糕,艾米”。我在一味地付出,他则在不断地攫取,他夺走了我的独立、我的骄傲和我的自尊,把我彻底榨干了。
他居然为了那个小贱货抛弃了我。尼克扼杀了我的灵魂,而这堪称一项重罪,至少在我看来,那彻头彻尾就是一项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