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扮猪吃老虎(1/2)
妖怪是什么
东晋文人干宝的《搜神记》中说: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
说通俗一点,草木,动物,乃至其它各类除了人以外的任何物体。一旦拥有灵气,就可以被称之为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聚玄宗所修的阳神,其实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妖。不过这种说法上不了台面,若让长玄风那样的人听到,非气死不可。
一般的妖怪,初步拥有智慧,有了一定灵气,可以做些其它同类无法做到的事情。例如一棵很普通的大树,忽然可以吃人来让自己成长。
稍微厉害点的妖怪,已经拥有摆脱本体,化形他物的能力。比如说以前见过的那虎头怪等,他们表面看上去,已经与人类无异,可如果想施展全部力量,就必须恢复本体。至少某些重要部分要恢复。
再往上,就是妖王这种了。如果他自己不说,怕是没人能看出,这是一只妖怪。而他要施展力量,无需任何变化,也只有这种时候,你才能从力量的气息中察觉到,这是一只妖。
鬼童虽然是一种非常可怕的邪物,但她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不会比妖王多太多。妖怪这个概念,恐怕她心里还是一片空白。因此,虽然隐隐察觉妖王似乎和普通的孩子有些不一样。但鬼童并没有当回事。再牛b的孩子,依然是人类,是人类,那就是她的玩具。我想,任何人都不会怕芭比娃娃或者旋转木马吧。摆渡一吓潶言哥关看酔新张姐
所以。妖王开口后,鬼童撇撇嘴,很是不屑的说:小屁孩,一边玩去。
妖王脸上的笑意更盛,他已经活了上千年,看透了人生百态,早已能做到心中惊涛骇浪。脸上不动声色的地步。别说童家三口了,就算是我,也看不出妖王到底有没有生气。但想想,如果不生气。他干嘛要把鬼童喊出去
只见妖王冲我一笑,说:爸爸,我带小妹妹出去玩可以吗
我乐呵呵的说:当然可以,别走远。
鬼童抬头看我一眼,哼了一声,说:小心他出去又回不来了。
我哈哈笑,冲妖王摆摆手,示意可以离开了。妖王与童家三口打了个招呼,然后走过来,牵起鬼童的小手,说:小妹妹的衣服真好看。
你衣服真难看。鬼童回应说。
两人就这样说着聊着,手拉手走出包厢。我笑的十分欢畅,说:小孩子真是有趣。
是啊童炳生讪讪的笑着。
没了鬼童那个小麻烦,我们喝酒吃饭,显得更加轻松。由于我的刻意讨好,童家三口,很快便与我打成一片。他们听说武锋是个功夫高手,便很想开开眼界。武锋倒不以为意,拿来一瓶啤酒摆在桌子上,离开数米远的位置,一筷子甩过来。瓶体未动,盖子却飞了出去。
这杂技一般的手法,让童家三口大开眼界,赞叹大陆武功确实厉害。尤其是童歆,很想跟着武锋学功夫。他们家总被人欺负,自然想学点防身术能打倒那些坏蛋。郑佳瑶倒有些意动,反而是童炳生不太乐意。在他看来,欠的赌债,正如鬼童所说,是自作自受。虽然人家当年设了局,可如果你不想钻,也没人拿刀架脖子上强迫。
欠债不还,还要打人这样的事,童炳生干不出来。他虽然这次临时躲来大陆,但几天来,已经想清楚了。该还的,终归要还,不是逃避就能解决的。
我问了问欠多少钱,得知这些年他辛辛苦苦,加上当初变卖家产还债,如今大概还剩六七十万港币的帐。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我本想看在妖王的份上,先替他们垫还,但郑佳瑶坚决不同意。她本就怕我误会这次来大陆是想讨要钱财,如今听我这样说,更是脸色难看,当即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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