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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我们可不可以不结婚(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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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说着,冯笑香一边敲击笔记本电脑键盘,很快就有了结果。

“李洁玉,死者熊蕊蕊的嫂子,因为焦虑症、躁狂症,半年前被送进墨城精神病院治疗,三个月前病情得到控制,被家人接了出去,虽然出院了,但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氯氮卓就是她的常用药,这三个月医院开给她的剂量,足有200片了……”

吴端立即安排工作道:“钱允亮,带人去李洁玉家走访,务必查清她的药都按时吃了没有,如果没按时吃,那药去哪儿了”

“好!”

钱允亮点了本组两名刑警,匆匆出了会议室。

冯笑香继续道:“我这边的工作暂时没有进展。”

这让在座的人多少都有些诧异。冯笑香可以说是刑侦一支队效率最高的刑警,绝大部分时候她都是悄无声息地就把事儿办了,找线索查证据什么的,不在话下,这次却竟然毫无进展。

吴端给她一个“具体说说”的眼神,冯笑香无奈道:“熊蕊蕊的手机里,无论是电话短信通讯,还是社交软件通讯,都很正常,不过是些孩子们常聊的话题,追书追剧追动漫之类的,再就是看漫展啊画画啊骂老师啊什么的……总之没什么异常的。

至于案发当天熊蕊蕊的活动轨迹,我这里通过监控查到,8月19日中午1:45,熊蕊蕊出了学校正门,之后沿学府路向东步行,拐上晋华路,但因为晋华路路段比较老,路面监控探头少。

她出现的最后一处监控,距离遇害的小巷还有约莫500米,所以无法具体估算熊蕊蕊是什么时候拐上岔路小巷的。”

会议室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大家一时间不大能理清楚案子接下来的调查方向。

闫思弦突然道:“给我看看监控吧。”

冯笑香立即放了投影,闫思弦没说具体看那一段监控,她便放了学校门口的一段。

监控中拍到了熊蕊蕊在19日中午独自走出学校大门的画面。

开学日,学校门口人来人往,视线并不好。

闫思弦一直盯着监控里的熊蕊蕊,直到她的身影消失。

“她一直在地头看手机。”闫思弦道。

“嗯,”冯笑香再次强调:“我以为她约了人,可是……”

“她在导航。”闫思弦道,“她对墨城的地形并不熟悉,出校门以后,无论目的地是哪儿,用手机上的地图软件指路都是首选。”

冯笑香恍然,立即又是在键盘上一阵噼里啪啦。

“出来了!”

众人都眼巴巴地看着冯笑香。

“是……一家网吧。

熊蕊蕊导航的地点,是一家网吧,正好在她死亡的那条小巷里。”

闫思弦在自己的手机地图软件里操作了一会儿,道:“熊蕊蕊的学校在大学城里,附近网吧无数,有必要跑那么远吗”

思忖片刻,闫思弦又问道:“视频里发现什么可疑的人了吗比如……跟踪熊蕊蕊的”

冯笑香摇头,“没有,我和三位图侦组的同事,把熊蕊蕊到墨城后的行踪整个过了一遍,没发现有人跟踪,不过……毕竟是赶上学校开学,大学城里人很多,很乱,几乎无法用视频排查跟踪者。”

“明白了。”闫思弦转向吴端道:“看来有必要去一趟熊蕊蕊的导航目的地,看看那儿有什么特别的。”

吴端点点头,又道:“对了,上午我和小闫筛查熊蕊蕊的一些信件时,有一个发现:

熊蕊蕊在给笔友写的信中提到,她有点害怕,因为有个人盯上她了。

她不知道那人是谁,只知道是嫂子李洁玉娘家的一个亲戚,一个30来岁的男人——她觉得可能是嫂子的堂哥或者表哥之类的人。

具体情况是:在李洁玉精神失常后,她的娘家人曾经几次聚众到熊蕊蕊家闹事讨说法,熊蕊蕊曾经被这个男人恶狠狠地盯过,用她自己信中的话来说,她觉得这男人’就是冲我来的,全程只盯着我,我回屋以后,从窗户往外看,还是看到他盯着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紧张过度了’。

我觉得可以围绕李洁玉娘家三十来岁的参与过闹事的男性展开调查。”

吴端看向闫思弦,意思是他已经说完了,有没有需要补充的。

闫思弦起身,“那就听吴队的安排,把李洁玉娘家人整个过一遍筛子吧,凶手作案动机暂时不清楚,暂时只能广撒网。”

等众人都出了会议室,进入忙碌的工作中,吴端低声问闫思弦道:“你也一点办法没有”

闫思弦笑笑,“怎么想让我给你开小灶”

不等吴端的白眼翻起来,他伸出两根手指道:“就两种可能。”

“哦”

“要么熊蕊蕊倒霉,遇上一个类似烟疤那样无差别杀人的变态,要么凶手是有意选择她。”

“你这……”吴端斟酌了一下评价用词,“说了等于没说。”

“别急啊,我要说的是,我倾向于后一种情况,而且,这可能是个处女座的凶手。”

“怎么个复杂法”

“既杀人,又看不得别人受折磨,算不算情绪复杂呢”

吴端满脸困惑,闫思弦便问道:“抛开你了解到的法医学知识,你觉得但从字面意思来看,服用安眠药过量死亡,这是不是一个……呃……一个相对不那么痛苦的死法呢”

吴端:“那也只是字面意思,真正服用安眠药死亡的人,很痛苦的,他们要……”

“我知道,我知道……”闫思弦做了个伸手向下按压的姿势,“我说了,你要抛开法医学知识,抛开刑侦知识,但从字面来看,它是不是比什么勒颈、刀刺之类的死法好很多呢”

“好像是。”吴端点头。

“那就有意思了,”闫思弦道:“你很难想象凶手逼迫被害人大把大把服食安眠药吧在这种要命的逼迫下,受害人一定会反抗——反正都要死了,总要挣扎一下吧

可是受害人身上只有轻微的束缚伤,未见到威逼、抵抗伤。

这说明临死前她不曾挣扎求生。

所以,我搭建的案发场景是:凶手通过下药等手段,令被害人服下少量安眠药,在被害人陷入昏睡后,再帮其服下大量安眠药。

是不是很麻烦呢在受害人丧失反抗能力后,直接勒颈、割喉,或者刀刺心脏之类的,不是更方便吗凶手选择了相对体面、干净的安眠药。

我看,咱们这位凶手,不仅宅心仁厚,或许还是个洁癖。

还有烟疤,烟疤是在人死后烫上去的,凶手的确看不了别人受苦啊,你说怪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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