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2)
2010年12月10日。
今天,是男友的生日。
镜子里二十八岁的女子,总算化上了一些彩妆,每次眨眼都会放射电光,她在恒隆广场精心挑选了三份礼物,分别给男朋友和他的父母。
不过,无论衣服如何搭配,脖子上总感觉缺了什么。小麦看着镜子里的美人,摸着微微跳动的颈动脉,仿佛轻轻一捏就会要了自己的命。
她像患了强迫症似的,从抽屉里拿出那条丝巾,迷人的神秘的透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幸好杀死钱灵的不是这一条。
把丝巾缠在脖子上,打了个别致的花样,镜子里的田小麦终于完美了。
她请了一天假,出门坐上出租车。开车的照例是邻居老丁,两天前就预约好了——第一次去男朋友家,千万别因为打不到车而迟到。
走到虹桥的一栋老别墅门口,周围全是富人区,单这栋房子起码值一千万。
她小心地提着礼物下车,按响别墅大门外的门铃。门里响了一阵狗叫声,白马王子为她打开大门。里面是个宽敞的院子,种满各种漂亮的植物,两条憨态可掬的大松狮从后院窜了出来,本想给客人来个下马威,却在盛赞的指挥下,乖乖地向小麦摇起尾巴,露出蓝色的舌尖,从小都没机会养宠物的她,开心的摸着它们厚厚的毛,似乎和它们也即将成为一家人。
她与男朋友牵着手,走进富丽堂皇的客厅——不知有多少年轻女孩想嫁进这样的家庭,小麦心底不禁有了紧迫感。
男朋友的父母早就虚席以待,盛先生新吹的头发不输少年,盛太太身上的法国香水格外浓郁。遥想这对夫妇年轻时,必是众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茶几上放着新鲜的进口水果,盛太太为小麦泡上正宗的大红袍——有人专程从武夷山进贡来的,全因盛赞的外公离休前在京城身居高位。
小麦拿出精心准备的礼物,这是她最近几年,第一次在网下买的贵重物品。三份礼物分别送到盛赞和他父母手中,每个人都心满意足。送礼物并不在于价格多贵,而在于买得恰到好处。
盛太太高兴地把小麦拉倒身边,递给她一条白金手链。小麦估不出手链值多少钱,摇着头不敢收下来。还是盛赞硬把手链塞给她,严肃地说:“你要是不收下来的话,我妈妈就要生气了哦。”
小麦忐忑不安地戴上手链——全身行头合在一起,恐怕都不及手上这根细细的链条。
盛先生诚恳地说:“小麦,以前的事情,我向你道歉!这是我的错误,不该干涉你和盛赞间的感情。自从你们分手以后,我发现盛赞一直闷闷不乐,每次在家里都吃得很少,几乎不再与我们说话,我就知道错了。”
“伯父,请别这么说!”
她一下子被感动了,转头看着盛赞帅气的脸,想起他为自己茶不思饭不想,既欣慰又难过。
“那天有幸看到了你,我想是命运给我们家的安排,也是给你们两个人的安排——你真的出乎我和我太太的意料,我们非常喜欢你,不仅仅是你的外表,还有你的谈吐和教养,但最重要的是你的真诚。”
“其实,伯父伯母,我还有许多你们不知道的缺点。”
这回轮到盛太太说话了:“小麦啊,我看人一向极准,无论是谁,只要和我接触几分钟,无论伪装得多深,我都能看出这个人的品行。请相信我那么多年的眼光——否则,我也不会嫁给盛赞的爸爸了。”
盛太太说罢看了老公一眼,算是当着未来儿媳的面秀恩爱?小麦忍住心头激动,确信自己深得男友父母喜欢。不过,她看得出盛赞很畏惧父亲,这大概是他唯一的缺点。
第一次品完正宗的大红袍,接着是盛太太亲自下厨的家宴。盛赞家有个专门的餐厅,够放两张圆台面。她陪着男友父母为他庆祝身日。也知道他在吹灭蜡烛前,为他们俩的将来许下了什么愿望。席间其乐融融,小麦说起工作上的趣事,几次让盛太太会心一笑。盛先生也说起自己的过去,普通人家出身,“文革”年代当知青插队落户,夫妻俩在艰难环境中相遇。那时,盛赞的外公还未恢复名誉和地位,全靠这对小夫妻自己打拼。
家宴之后,盛赞牵着小麦的手上楼。男朋友有一套独立的书房和卧室,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书桌上有一张年轻人的黑白照片,却不是盛赞自己。
“他是谁?”
“是我爸爸过去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知青呢。”
“简直就像电影明星啊。”
“不过,我长得像妈妈。”他从背后抱住小麦,深情款款,“今天开心吗?”
“我还是感觉奇怪,为什么他们以前不准我们交往呢?”
这句话让盛赞有些泄气:“干吗要刨根问底?还没有原谅我?”
“请把原因告诉我。”
“好吧,我们家一直都不喜欢警察,倒不是觉得地位配不上,而是觉得警察总是与罪犯和死亡打交道,所以警察的孩子受到这方面的影响,心理上会不同于普通的孩子。”
“荒谬!”
可是,仔细想想并非没有道理,就因为是警察的女儿,小麦的人生才会与其他孩子如此不同。她过早地失去了妈妈,失去了家庭的欢乐,对父亲充满怨恨,也失去了某些青春的记忆。
盛赞有些胆怯地说:“从前,我的父母没见过你,上次偶然在恒隆广场相遇,他们都觉得你与想象中很不一样。”
“想象中什么样?”
“就是警察家孩子的印象嘛。”
“假小子?”小麦对他的消极态度有些不快,“可你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你没向他们详细介绍过我?”
“我不敢。”他愧疚地退到窗边,“对不起。”
这句话更让她心里不舒服:“你从来不敢对你福清说个‘不’字?”
“小麦,你干吗这么说我?”
盛赞说着亲吻了她一下,这扫去了小麦的郁闷,让她想起另外一件事。
“你不是我们南明高中的校友吗?”
“是啊,我的小学妹。”
“切,你只比我高一届嘛。”她恢复了严肃,“你还记得,我们学校对面那个小超市吗?”
“当然记得,我们学校在荒凉的郊外,只有在小超市才能买到东西,我经常偷偷地去那里买游戏卡带,还有盗版的金庸小说——干吗问这个?”
“没……没什么……”她看着窗外摇曳的树枝,微笑着说,“我该回家了。”
“那么急?再留一会嘛。”
“还是早点走吧,我想给你爸爸妈妈留下更好的印象。”
小麦是个聪明女人,她知道公公婆婆喜欢怎样的儿媳。
男友一家人把她送到门口,派专车司机送她回家。
坐在宽敞的奥迪a8的后座,小麦看着高架边上掠过不夜的摩天楼——再也不是儿时记忆的城市了。
她的心回到了十年前,那个即将逝去的春天。
2000年的记忆,第三章
2000年,暮春时节。
雨后,也是放学后,她再次看到莫蓉老师的紫色丝巾,如同万紫千红里的一点紫,让几位妙龄少女黯然失色。
“你们愿不愿意跟我去一个地方?”
慕容老师穿着一袭黑衣,扬起脖子上的丝巾,一脸神秘。
“愿意啊,老师。”
眉儿兴奋地回答,还有眼睛妹和大眼妹,钱灵和小麦则默默地跟在后面。
五个女生都是性感女老师的崇拜者,自打放学就被召集起来,高调地走出校门。
小麦往马路对面瞄了一眼,却没看到那沉默的少年。踩着雨后潮湿的路面,小心绕过荒野中的坑坑洼洼。再也看不到姹紫嫣红,只剩路边扭曲的小树,春日疯长的野草。
“我们要去哪里啊?”
眼睛妹胆怯地说了一句。回头再看学校已越来越小,如田野间的一座古庙。
“害怕了吗?”
慕容老师轻蔑地问,继续沿一条小径走去。这个三十岁的美丽女人,带着五个忐忑不安的少女,走入一团荒烟漫草之地,不时有叫声凄厉的乌鸦掠过头顶,脚下响起蛙声一片。
忽然,小路尽头出现一道大门,两边是残破的围墙,后头矗立几栋废弃的建筑,最醒目的是高耸的烟囱。
这原本是一家工厂,两年前厂长贪污潜逃,破产的工厂连同附近的荒地,全被香港老板买下,但至今仍没有动静,像坟墓一样被世界遗忘——几年后人们才明白这叫“囤地”。
紫色丝巾飘过断垣颓壁,女孩们前来凭吊这片废墟。厂区里但凡能卖钱的都拆完了,只剩下裸露钢筋的墙壁,摇摇欲坠的仓库,断裂的房梁和主子。小麦默默环视四周,看到一扇黑洞洞的窗户,是否还有一双眼睛,堵在窗后惊恐地看着她们?仿佛这群不速之客的闯入,干扰了坟墓里的幽灵。
有一座还算完好的厂房前,慕容老师摸着斑驳的墙壁,柔声说:“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们到这里吗?因为,今天是我的初恋纪念日。”
老师的初恋?那该是多少年前的事?
“再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她摆弄着脖子上的丝巾,竟像个娇羞少女,“其实,我也是南明高级中学毕业的。”
“啊,老师是我们的学姐?”钱灵忍不住说了一句。
莫容老师笑了笑:“没错!那是十二年前了,我还是高三学生,当年可是出了名的校花,不知有多少男生追求过我。不过,所有人都被我拒绝了。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学校外面的人。”
“学校外面?”
“对,就是这里!学校外面,我喜欢上了这里的一个工人。”
眉儿又多嘴了一句:“不会吧,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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