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1/2)
菲利普不久便意识到,正是克朗肖的精神才使他的那伙朋友变得见闻广博。劳森的那套似非而是的论点就是从克朗肖那儿学来的,就连那位竭力追求个性的克拉顿,在发表自己的观点时,也不知不觉地袭用了那位长者的一些词语。他们在餐桌上议论的是克朗肖的一些想法;他们评判事物的是非标准所依据的也是克朗肖的权威见解。他们无意中对克朗肖流露出几分敬意,为了对这种过失加以补救,便嘲笑他性格上的弱点,为他身上的种种恶习而悲叹。
“当然,可怜的老克朗肖再也没有什么作用了,”他们说,“这老头已无可救药。”
实际上也只有他们才欣赏他的天才,他们为此而颇为自豪。尽管出于青年人对中年人的愚蠢行为所固有的那种轻蔑,他们在自己圈子当中议论他的时候,总摆出屈尊俯就的样子,但如果他选择的时代只允许出现一个特别了不起的人物,那他们就不能不把他的天才看作一件值得夸耀的事。克朗肖从不到格雷维亚餐馆来。最近四年,他一直跟一个女人同居,境况十分糟糕,只有劳森见过那个女人一次。大奥古斯丁街上有不少破败不堪的公寓,他们就住在其中一幢公寓七楼的一个小套房里。劳森兴致勃勃地描绘了那个场所肮脏凌乱、满地垃圾的情形:
“那股臭气几乎要把你熏死。”
“吃饭的时候别谈这些,劳森。”有人劝阻说。
可是劳森正说得高兴,不愿住口,仍把那股钻进他鼻孔的气味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番。他还十分逼真地讲了那个给他开门的女人的模样,露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那女人肤色黝黑,身材矮小而丰·满,年纪很轻。一头乌黑的头发好像随时都会蓬松开来。她穿了一件邋遢的短上衣,里面连紧身胸衣都没穿。她那红扑扑的脸蛋,那张富有性感的大嘴,以及那双闪闪发亮、充满欲·火的眼睛,使人不禁想起陈列在卢浮宫里的弗朗斯·哈尔斯[1]的那幅《波希米亚女子》。她那副招摇显摆的粗俗样子,让人觉得既有趣又惊骇。一个矮小的没有梳洗干净的婴儿正趴在地上玩。大家都知道,那个荡妇背着克朗肖,跟拉丁区一些最下贱的浪荡汉子勾勾搭搭,而才思敏捷、无比热爱美的克朗肖竟然跟这样一个女人厮混在一起,真叫那些在咖啡馆的餐桌旁汲取克朗肖的智慧的头脑单纯的青年感到无法理解。可是克朗肖似乎倒很欣赏那女人嘴里的粗俗言辞,还常常把一些不堪入耳的粗话转述给别人听。嘲讽地把她称作我的看门人的女儿[2]。克朗肖十分穷困,就靠给一两家英文报纸撰写评论画展的文章勉强度日,另外还搞点翻译。他以前曾当过巴黎某家英文报纸的编辑,后来由于好酒贪杯而遭到辞退,不过目前仍为这家报纸干点零活,报道在特鲁沃饭店举行的大拍卖啦,或是介绍歌舞杂耍剧场上演的时事讽刺剧。巴黎的生活已经渗入他的骨髓之中;尽管他在这儿过得贫困、劳累和艰辛,但他宁肯舍弃世上的一切,也不愿改变这儿的生活。他一年到头都待在巴黎,即便到了夏天,他认识的每一个人都离开了,他也不走;只有待在离圣米歇尔大街一英里内的地方,他心里才感到自在。然而奇怪的是,他至今连一句像样的法国话都没学会。他穿着从“漂亮的女园丁”商场买来的破旧衣衫,仍然保持着一副根深蒂固的英国人的样子。
[1] 弗朗斯·哈尔斯(约1580—1666),荷兰肖像画家和风俗画家。
[2] 原文是法语。
要是他生活在一个半世纪之前,日子一定会过得十分顺畅。因为那时候,只要善于言谈,就能结交社会名流,喝得酩酊大醉也不会受到限制。
“我本该生在十九世纪的,”他自己这么说,“我需要的是一个资助人。那样,我可以靠他的捐赠出版我的诗集,并把它奉献给某个贵族。我多么希望能为某个伯爵夫人的鬈毛狗写几行押韵的对句。我整个心灵都渴望着能和贵人的侍女谈情说爱,跟主教们谈天说地。”
接着他援引了富有浪漫色彩的《罗拉》[3]中的诗句:
“我来到一个太古老的世界,又来得太迟了。”[4]
[3] 《罗拉》,法国诗人、剧作家、小说家缪塞(1810—1857)的一首长诗,描写了巴黎这座淫逸放荡的城市中生活最放荡的青年罗拉的悲惨命运。
[4] 原文是法语。
他喜欢见到陌生的面孔,对菲利普颇有好感,因为菲利普在跟人交谈时似乎具有这样一种很难把握的本领:言语不多不少,既能引出谈论的话题,又不会影响对方滔滔不绝的话语。菲利普被克朗肖迷住了。他没有意识到克朗肖说的几乎没有什么新的东西。克朗肖谈话中显露出的个性具有一股奇异的力量。他嗓音洪亮悦耳,而那种表述的方式对年轻人又具有无穷的吸引力。他说的每句话似乎都很发人深思,劳森和菲利普在回去的路上,经常为了讨论克朗肖偶然提出的某个观点,而在各自寄宿的旅馆之间不断往返。菲利普身为年轻人,凡事都迫切地想看到结果,而克朗肖的诗作却有负众望,这不免使他感到困惑不安。克朗肖的诗作从未出过集子,大都发表在期刊上。经过多番劝说,克朗肖总算带来了一沓纸页,都是从《黄皮书》《星期六评论》以及其他一些杂志上撕下来的,每页上面都刊登着他的一首诗。菲利普发现其中的大部分诗作都使他想起亨莱[5]或斯温伯恩的作品,不禁大吃一惊。克朗肖把他们的作品改成自己的诗章,倒也需要运用他那卓越的表达技巧。菲利普向劳森说出了自己对克朗肖的失望,而劳森又轻率地把这些话说了出去。因此,菲利普下一次到丁香园来的时候,那位诗人圆滑地笑着对他说:
“听说你对我的诗作评价不高。”
[5] 亨莱(1849—1903),英国诗人、评论家和编辑。
菲利普十分困窘。
“没这么回事,”他回答说,“我非常爱读你的诗作。”
“不要担心伤害我的感情,”克朗肖挥动了一下自己的那只胖手,接口说道,“我自己也不怎么看重自己的诗作。生活的价值在于它本身,而不在于你对它怎样描写。我的目标是要探索生活所提供的各种各样的经验,从生活的每时每刻中尽力索取它所呈现的感情涟漪。我把自己的写作看作一种优雅的才艺,是用来增添而不是汲取生活的乐趣。至于后世如何评说——让他们见鬼去吧!”
菲利普脸上露出笑容,因为你一眼就能看出:这位诗人一生所写的只是一些信笔涂写的拙劣的诗篇。克朗肖沉思地望着菲利普,给自己的杯子里斟满酒,又打发侍者去买盒纸烟。
“我这么谈论,你听了准会觉得好笑。你知道我是个穷人,跟一个粗俗的骚娘儿们住在公寓的顶楼上,那女人背着我同理发师和咖啡馆侍者[6]偷情。我为英国读者翻译不少浅陋鄙俚的书籍,替一些连骂都不值得骂的笔法低劣的画作写评论文章。不过,请你告诉我,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6] 原文是法语。
“哎呀,这倒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还是请你自己来做出解答,好吗?”
“不,答案只能由你自己去找出来,否则便毫无价值。照你看,你活在世上究竟为了什么?”
菲利普从来没问过自己这样的问题,他想了一会儿,然后回答说:
“哦,我不知道:我想是为了尽自己的责任,尽量发挥自己的能力,同时还要避免去伤害别人。”
“总之,就是你想人家怎样待你,就也要怎样待人,对吗?”[7]
[7] 比较《新约·马太福音》第7章第12节,“无论何事,你们愿意别人怎么待你们,你们也要怎么待人。”以及《新约·路加福音》第6章第31节,“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别人。”
“我想可以这么说。”
“基督教的精神。”
“不,不是的,”菲利普愤愤然地说,“这跟基督教的精神毫无关系,只是抽象的道德准则。”
“但是,世上根本就没有‘抽象的道德准则’这种东西。”
“要是那样的话,假如你离开这儿时,因为喝醉了酒而忘了拿钱包,我捡了起来,你凭什么就认为我应该把钱包还给你呢?那可不是因为害怕警察。”
“那是因为你害怕干了坏事会下地狱,也因为你希望积点阴德好上天堂。”
“可是我既不信有地狱,也不信有天堂。”
“那倒也可能。康德[8]在构思‘绝对命令’的说法时,也是什么都不信的。你抛弃了信条,但保存了以上述信条为基础的伦理标准。实际上,你仍然是个基督教徒;因此,如果天堂里真有上帝,你肯定会得到报偿的。上帝不见得会像教会所说的那么愚蠢。只要你遵守他的法规,那么不管你究竟信他还是不信,我想上帝才一点不在乎呢。”
[8] 康德(1724—1804),德国哲学家。“绝对命令”是他的伦理学用语,系指在任何情况下都具有约束力,不取决于人的意向或目的的无条件道德义务。
“不过,要是我忘了拿钱包,你也一定会把它还给我的。”菲利普说。
“那并不是出于抽象道德方面的动机,而只是由于我害怕警察。”
“警察几乎绝不可能查明此事。”
“我的祖先长期居住在文明的国度,因此对警察的畏惧已经渗入到我的骨髓之中。我的那位看门人[9]的女儿就不会有片刻的犹豫。你会回答说,她是属于罪犯的阶层。根本不是这样,她只是完全摆脱了世俗的偏见而已。”
[9] 原文是法语。
“但同时也就丢掉了名誉、德行、良知、体面——丢掉了一切。”菲利普说。
“你有没有犯下什么罪过?”
“我不知道,我想大概有过吧。”
“你说话的口气就像个非国教派的牧师似的。我可从来没有犯下什么罪过。”
克朗肖穿着件破旧的长大衣,衣领朝上翻起,帽檐压得很低,在红扑扑的胖圆脸上,两只小眼睛不住地闪烁,样子显得异常滑稽,只是菲利普太当真了,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好笑。
“你从没干过自己感到后悔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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