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我于无何有之乡(1/1)
2014年,我经历一次调动,来到一所大学。这感觉很荒诞,我两次高考落榜,没读过高校,自然没想到进入高校工作。但也不奇怪,因为写作,我会碰到一些荒诞的事,我提醒自己要适应,这是写作给予我的“可能性”。我是为“可能性”而写作,因此,“可能性”偶尔也反作用于我。就如沈从文所说:我怎样创造生活,生活怎样创造我。
进入大学工作,想来也是出于自己的一份虚荣。因为学历低,写作之初,有位老师既帮我改文章,也亲切地叫我“小文盲”,有勉励之意。对于绰号,我笑着应对,心里却不想戴上这顶帽子,虽然学历低,我自信看过的书有不少,十岁起每天必翻书,从未间断,而且记性好,日积月累,肚子里还算有货。人缺什么就想什么,有了去大学工作的机会,我当然不会放过。事实上,从世俗眼光来看,在我所居的小县城,当年获得鲁迅文学奖,从无业游民变成文联创作员,只是一时的新闻;而这次调动,被别人看成真正的成功。小县城就是这么个古怪的地方,人们总是不相信身边的人,只相信自己一无所知的远方。
事实上,调入一所大学,对我来说,只是换一个地方写作。我挂在一个杂志社,只承担微乎其微的组稿任务,不须上课,除一个主管领导,我无须和任何老师任何学生打交道。转眼来这里一两年,我并没和这个学校发生什么关系,走在空阔的校园,用不着跟任何人打招呼。有时候我感觉自己来到一片荒野,寂寞之余,又是无边的自在。我偶尔也问自己,这个大学,是否是自己该来的地方?
杂志所属的学院刚搬入新楼,办公室相当充足,富有余裕,我也搭帮分到一间。以前,我都是在家里写作,家人的打扰在所难免,现在有了办公室,我体会到截然不同的写作状态,泡一壶茶,买一份便当,关上门在办公室干一整天。偶尔,走到窗前,看着下面操坪青春飞扬的脸孔,看着他们的欢悦,我更强烈地意识到,我并不属于这里,只是在这里。慢慢地,我喜欢自己的办公室,它让我充分地体会到私人空间,老婆也不得冒犯。我中午会在椅子上打个短盹,睁开眼,会有一种恍惚。这里过于宁静,拉长了时间,有时候睡个把小时,醒来总以为是另一天,看着窗外午后阳光棱角分明,会有种不真实。某天,在这种不真实的状态中,我又问自己,你不断地写,不断地寻求可能性,也暗中期待,写作将自己带入一种意想不到的地方……转眼,你四十岁,不应有惑,这时候,你扪心自问,今天所得的一切,是不是你原本想要的?
顺着这思路,一直浮想,脑袋里忽然有了亮光。我想,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人,在哪里都是观察,都是写作;任何地方的人,有心去看,留意观察,都比任何雕塑可爱。既然如此,哪里又是我该去或不该去的地方?曾经,我不想把自己看作一块废物,于是,便把自己看作一株樗树。而现在,一个不属于自己却待下来的地方,是否就是我的无何有之乡?樗树不是好木料,无何有之乡也不算好地方,但两者结合,却是心有所归,身有所寄,彼此安好。
于是,我也终于跟自己说,放下你伪装的低调,适当时候,纵容自己得意一下,自嗨一把,又何妨?一直能将小说写下去,不就在于,写小说的过程中,总能让人小小得意一下么?
我喜欢自己的办公室,密闭,拉上窗帘,四壁惨白。在这样的环境,时间一久,我眼里总是隐约有所幻觉,正前的墙壁有如白屏,你想看什么,上面就会上演什么,侧耳一听,也有声音。我一直有这奇异的幻觉,记忆中最深刻的,是十一岁读小学四年级,一个下午,独自待在教室里,门锁紧,走不出去。我是被老师关里面,本来烦躁至极,后来我想,我不能这么枯坐傻等,我要娱乐自己。于是,我盯着墙壁,盯上一阵,墙上便幻象迭出,有如电影放映。天擦黑时老师开门,放我出去,见我安详,没有任何不适,心里肯定大是古怪。那天学校搞合唱比赛,全班四十五人,挑出二十二对童男女,就涮下我一个守教室。本来我很痛苦,心里想,我嗓音确实含糊,但你让我滥竽充数又有何妨?我一人就能干扰那二十二对童男女的声音?那一天,我强烈意识到,口口声声教我做人的老师,已经宣布我是一块废物。但我并不奇怪,因为自小就感觉到,自己是块废物。当我有意识,就知道父亲对我很失望。我本是早产,生的时候又碰上难产,人工呼吸救活过来,手脚畸形,哭声没有老鼠叫得响。我记得小时候,父亲命我走一条直线,用两年时间才不踉跄,学拿筷子用了三年。父亲失望的眼神,伴随我整个童年记忆,每天至少挨训五六次,动辄得咎。那时候,我就生怕引起任何人注意,只想躲起来,在没人看见的地方,小心活着。
事实上,我又不是那么安分的人,心里是想活得安静,但经常折腾起事端。我控制不了自己,安静与躁动,懦弱与狂妄,在遗传基因里都有很高含量。
我的不安分,体现在我爱撒谎,天生的,不说则已,一开口就能撒谎。我不怎么说话,一是口齿的问题,二是我很早知道自己有这天性,心里害怕。但很奇怪,在家长、老师和同学的眼里,我一直是个老实孩子,甚至还说我“从不撒谎”。我觉得从不撒谎的,只有白痴,那些励志故事里过分诚实的孩子,常常让我怀疑是天生的演员,他们共同具有大智若愚的品质。于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得来一个重要认识:我并不是不撒谎,而是会撒谎;而身边很多人,并不是爱撒谎,而是不会撒谎。
我读小学时,正流行集邮,十个人至少三四个爱好者,除此也没有太多玩意。两三年时间,我成为学校集邮最出名的人,因为我卖邮票。我读小学四年级,学会邮购,把钱汇到上海,买来一堆邮票,加价卖给同学。这是靠信息不对等赚取同学的零花钱,为守住商业秘密,我必须给同学编故事,云山雾罩,就是不能透露真相。事实上,我发现编故事有助于赚取更多的钱,某套邮票,编一个传承有序、得来不易的故事,出手一定快,价钱一定高。这明明是骗人,后来社会变得不一样,这叫“文化附加值”。卖给我邮票的那位上海人,知道我是学生,每年元旦寄一张明信片,劝我好好学习,但价目表两月一期,从不耽误。记忆中,一套六枚的边区毛像邮票,在上海是大路货,在小县城几乎没人见过。我四块钱买来,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故事编得曲折,让我外公躺着中枪,因此要卖两百多。一个同学咬了牙,撬开家里柜头上的锁,国库券和公债一共凑了两百二,一定要买这套邮票。我平时赚赚小钱,这时面对一笔“巨款”,意识到,可能已是犯罪,不敢卖他,他却纠缠不休。后来他家长发现柜门被撬,顺藤摸瓜查出我卖邮票,报告给老师。学校没有处分,父亲将我所有邮票锁起来,那以后才收敛了心思。
我口齿天生有问题,才对讲故事如此感兴趣。在城里不敢开口,放假去到乡下爷爷家里,有了机会。那时农村几乎没有电视,广播经常断播,冬天很多人挤到爷爷家火塘边,听讲故事。爷爷读过私塾,认字,会讲故事。一到冬天,他家火塘的来客最多,这也是他洋洋得意的地方。几十年,他只看《水浒传》,书翻烂了几套,不断地讲。换成《隋唐演义》或者《杨家将》,也能讲,但别的人不认可,说要听武松打虎,要听拳打镇关西。故事大都知道,大家围坐一起,是在搞点播,耳熟能详的故事,还要再听,不是听故事,要听前后讲的有没有出入。这样,我们小孩有了上场机会,大人喜欢考察,哪个小孩记忆力好,一出故事讲得如同翻版,重要细节一处没漏下。于是,口齿声音都不重要,重要是记忆力好,复述能力强,于是我一次次得到夸奖。我在乎这样的夸奖,比考试出成绩更重要,我非常享受有人认真听我含混的发音。有这样的经历,我也一直认为《水浒传》是最好的小说,反复地看,经典段落几乎都能背下。四大名著我只看过这一部,被朋友笑话,说你竟然不读《红楼梦》。我自己觉得不丢人,找个理由,你们读过,我和老曹没读过。他们问老曹是谁。我告诉他们一个常识:曹雪芹也是在没读《红楼梦》的情况下,写出《红楼梦》来。
那几年空余时间,除了卖邮票,我只会坐在家里看书,这是我的命。我读的小学那个班,是教改实验班,搞作文强化训练,取个名叫“童话引路”,作文课上,老师都引导我们写童话,当年闹出一些影响,四年级有一学期全是上公开课,电视台来录新闻和专题,晚上才好打光,所以那半年我们昼伏夜出,晚上去上课。全班四十五人,有三十多人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作文童话。
有的作文杂志给我们班同学开专辑,一发一溜。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学热至烫手,想当作家的人路上随便抓,一抓一把。但当时我写作文并不冒头,记得班上作文最好的是两位女生,姓熊,姓黄。班内搞起小作家协会,正副会长好几人,我混上副秘书长。在老师看来,我好歹也算二梯队人选。我以为她们必将成为作家,而我也希望向她们靠近。后有“神笔马良”之父洪汛涛莅临我班指导工作,摸出一支钢笔,说是神笔。班主任指派,由姓熊女生接收。彼时,在我看来,不啻是一场仪式,宣告她已光荣地成为一名作家。那一刻,我的心里,酸甜苦辣咸,羡慕嫉妒恨。
还在读小学时,我就以为所读班级是有专业方向,老师一心要扶植、培养一帮作家。我以为,即使毕业,也有一帮同学内心已揣定当作家的志向,表面上不管如何的不露痕迹,其实这志向已如信仰一般牢固。我们正向着作家这一身份发动集团冲锋,若干年后,再保守地估计,那几位种子选手,总是拦不住。我想象着,若干年后,我们一同以写作吃饭。我以为将来必是这样,从不曾怀疑。想当一名作家,这愿望于我而言来得太早,十岁就有,十多岁已变得坚固。这是很可怕的事,想得多了,纵然只发表三两篇童话作文,我便在一种幻觉中认定自己已是作家。这种幻觉,使我此后遭遇任何状况都不以为然,读书只读闲书,成绩飞流直下也无所谓。慢慢读到高中,我已成了差生,而以前以为会同我一样去当作家的小学同学,大都考了中专,等着就业。一开始,我想不通他们为何抛开好好的作家不当,想去从事那些古怪职业,比如老师、医生和领导。慢慢地,到了高二,我意识到,可能是自己脑子有问题,别人看得明白事,就我一个人犯糊涂。我写的散文和诗歌,投到学校校刊,油印的小册,也屡投不中。这时候我如梦初醒,心里想,我大概当不了作家。有了这样的发现,我心情一度灰暗,直到有一天看了《庄子全译》,翻开第一篇,逍遥游,有如遇到知音。惠子和庄子对话那一段,用樗树做的比喻,每一句都讲到我心坎。大本拥肿而不中绳墨,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我宁愿把这些和自己对应起来,先天有这么多不足,但不想当自己是废物,那就不如以一株樗树自比。我和身边的一切总有千丝万缕的隔膜,可能是因为我没被安置到合理的地方,就像樗树不能混入松树或者桦树林。樗树就应该生长在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孤孤单单的一株,无所依傍。我用很多书换回同学手中的《庄子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的版本,不断地看,后面还换了别的注本。这本古怪的书,引发我头脑中无数奇异的想象,这让我重新找到怡然自得的心情,让我恢复了必是一个作家的幻觉。
真正写小说以后,别人觉得我吃尽苦头,我自认为走得蛮顺利。最初那几年,是我心情最好的日子,精力旺盛,干自己想干的事,脑袋里时不时冒出的一句话,能让自己开心好一阵。我那时写小说,完全抵得上朋友们打电游,他们打出一个个装备,我写出一个个意想不到的细节和句子。小说很少发表,我就存在电脑里。我已看了足够多的小说,相信自己写出的这批东西,质量不差,假以时日,发表出来不是问题。2005年短篇小说《衣钵》发表在《收获》杂志,是我写作生涯一个转折点,那以后,一如之前的预想,积压在电脑硬盘里的小说,马上被人要走,发表的瓶颈转眼突破。2007年,获了鲁迅文学奖,县里面给我解决了工作。我这时知道,我可以一辈子写下去。我并不担心自己能写多久,因为我口齿不清的毛病无法纠正,我的表达欲望就可以一直高涨。我是天生爱撒谎的孩子,但小说的虚构,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我撒谎的冲动,我把撒谎融入虚构,狠狠发泄以后,在现实生活中继续沉默寡言。
我也总结自己写作顺遂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我的写作理念简单,易于执行。对我写作理念影响较大的,是赛珍珠获诺贝尔奖时的演讲。这是一位近乎被遗忘的作家,可能也是唯一靠通俗小说获取诺奖的作家。在这个演讲里面,她认为中国的小说传统就是通俗路数,离下里巴人近,离知识分子远。她认为,在中国,文人不认为小说是文学,这是中国小说的幸运,也是小说家的幸运。这一点我笃信不已。她也从《水浒传》里得到很多养分,并将这部小说译为《四海之内皆兄弟》。我喜欢乡村,喜欢那些张着耳朵听故事的人,喜欢身边最真实最朴素的生活,肆意地去看,去接近,不是故意,确实从中得到无穷乐趣。在十余年的写作中,我怀疑汉语成型于农耕社会,千百年来重农抑商的实情,文人所葆有的歌颂乡土田园贬斥朱门富户的传统,使得汉语词汇天然地对城市和富裕带有贬义色彩。基于这一点,我进一步怀疑以汉语描写城市和富裕阶层,本就有欠缺,一旦触碰乡村和底层,马上变得天宽地阔,左右逢源。当然,隔了数十年,赛珍珠的见解也遭受时代变迁的影响,中国小说在全球一体化的冲击下,必须是文学,或者必须沾染上文学,必须以文学装饰自身,否则也行之不远。我写小说的理念,由此折中而出,简单地说,既要写得好看,又要让人看完觉得高级,通俗或是高雅且存而不论,面目模糊是最好。我乐意用极简思维去处理复杂的事,因其简单,才容易在我笔下发育成稳定的品质。
我小学毕业留言册上,大多数同学祝我“邮票生意越做越好”,有个女同学祝我成为作家。多年后聚会,她提到这事,我说你是否给很多同学都这么写?因为在当时,我们班眼看会成为作家的,大有人在。她否认,说就给你一个人这么写。我没有问为什么。我相信她已经看出来,只有我是那种一条胡同走到黑的人。她预言了很久以后的事,在很久以后的现在,每当我遇见她,就要请她预测一下,我最近文运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