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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笔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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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写信,倪匡昏了过去,大叹:“我命休矣!”

原来以论口才,金庸口才敌不过倪匡,但讲到写信评道理,倪匡绝对不是对手。

倪匡怕写信,他是一字千金,写信白写没钱收,只有傻瓜才做。

——一个知名拳王被打劫,重伤住院,警察来调查情况。

——警察:“你到底是不是拳王?”

——拳王:“是,我是如假包换的拳王,金腰带持有者。”

——警察:“那你怎么被打成这样?”

——拳王:“因为我没有出手。”

——警察很惊讶:“为什么?”

——拳王意味深长的说:“因为他们没给出场费,我是不会出手的。”

独有金庸是一等一的傻瓜,偏偏喜欢写信。

倪匡说:“我从来不曾见过有一个人像查良镛那么喜欢写信的人。”

坐言起行,过两天,金庸的信到了。

拆开看,附列十几条条文,不是申诉报馆开销大,便是经济不景气,惟有节约。

最后例必是“吾兄要加稿费,势必引起连锁反应,意即谓你加,人也要加,这笔开销不轻”,只把倪匡看得心酸难熬,最后惟有弃械投降,不提加稿费了。

倪匡常自叹:“跟查良镛太熟,有时反而不好乱说话呢!”

所以,倪匡在明报的稿费并不太高。

李小龙的前嫂子、黄霑的女朋友、女作家林燕妮曾要求金庸给自己增加稿费,金庸告诉她:“你花钱太厉害,加了也被你乱花掉,不给加。”

另一位女作家亦舒也曾要求他加过稿费,金庸的回答则是:“你又不喜欢花钱,加了稿费你也舍不得花,不用加了。”

为此亦舒在《明报》的专栏里直接提出,文辞尖刻,几乎在说金庸在刻薄爬格子动物。

面对如此刚猛的攻势,金庸以不变应万变,甚而以静制动,一样把亦舒弄得服服贴贴。

对于金庸、邵逸夫这样孤寒的老板,靓坤是敬谢不敏的——毕竟情怀不能当饭吃。

而且靓坤对倪匡、亦舒、倪震兄妹父子三人毫无好感,一个是“汉奸反骨仔”、一个是“中华田园女权主义”鼻祖、一个是浪荡公子、“人形自走炮”,如果不是倪匡此时已经写出了《卫斯理》,靓坤都打算抄袭过来。与他们一家子“共事”,靓坤是避之则吉。

……

发表武侠小说时,靓坤当然要用笔名,毕竟不管是当卧底,还是当古惑仔,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靓坤给自己取得笔名叫做“吴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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